再次回过神来,丁当发现自己出现在一个十分陌生的地方,周围不是她熟悉的房间,而是在荒郊野岭,至少在她二十多年将近三十年的生活当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片的绿色景象,让她一瞬间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我滴个天呀,怎么绊了一跤之后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啊?难不成我在做梦?还是我真的跟小说里面写的那样,穿越了?”
不得不说,写小说的脑洞不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上的,就这么一会儿,丁当已经认清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并且十分冷静的接受了。
“果然没事的时候研究一下古代的文化是十分必要的,至少在这种陌生的时代不会被人当成怪物给打死,就是不知道这是哪个朝代。”
这么呢喃着,丁当低头打算整理一下自己的装束,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一些变化。举着自己肉呼呼的小短手,丁当有些懵逼,她是穿越了没错,但是也没有必要变成这样吧?面前的手跟自己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白白嫩嫩,软软乎乎的,一看就是一个小家伙,看看身上的衣服,看起来跟唐宋时期的服装十分相像,清浅的衣裙上沾染了不少灰尘和血渍,绝对不是她之前穿的连体睡衣。
“看来这是魂穿啊,就是不知道原主去哪里了,会不会还待在这具身体里呢?”丁当摸了摸有些疼痛的额头,“还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原主的身份到底是谁啊?可别有什么太多的牵绊啊,虽然这种话有些没良心,但是牵绊越少越安全,希望原主你可不要介意啊……”
周围十分安静,就连小动物的声音都没有,丁当这个傻大胆却一点害怕的情绪都没有,还站在原地念念有词,生怕原主魂魄不灭,不一定什么时候就缠上自己。
手头边也没有什么可以祭拜的东西,丁当在一棵大树底下堆起了一个小小的鼓包,插了三根青草,恭恭敬敬的三叩首,权当为原主筑坟立碑了。
三叩首之后,丁当感觉自己的身体瞬间轻松一些,好像有什么东西离开了自己一样。这时候,丁当才真正感觉到原主离开了。
或许是原主的年龄实在说不上大,堪堪到了记事的时候,却对一切有些模糊,丁当在脑海中翻看了半天,才知道原主原是江南一家林姓人家的幼女,父母双全,上面有长姐,长期在外学武,少有见面。
今年的时候,自家双亲不知什么原因突然派人将原主送走,说是要她去找自己的姐姐,跟着她一起学武功。作为娇养的幼女,原主从来没有出过这么远的门,身边还没有什么侍从和丫鬟,可是父母的话不得不听,小姑娘只能够跟着老管家和车夫上路,寻找自己离家多年的姐姐。
小小年纪就要背井离乡,小姑娘不敢在人前表露出自己的伤心和不解,只能够在夜深人静时默默思考和伤心。可惜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一行三人遭遇了土匪打劫。
老管家和车夫一边跟土匪打着机锋,一边暗示原主偷偷从马车后面爬出去,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小姑娘出门后就牢牢记得母亲叮嘱自己的话,要听老管家的,要将给姐姐的信贴身放好,因此在确定信还放在自己的衣服里面之后,立即手脚麻利从后面小小的车窗爬了出去。
只可惜原主终究只是一个动作还不怎么流利的小姑娘,翻车的动静很快就惊动了土匪。看到小小姐有危险,老管家和车夫顾不上自己的安危,一边利用马车挡住路,一边拖延时间让原主赶紧离开,找路寻找大小姐。
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小姑娘下意识的选择了往树林深处跑去。有了树木的遮挡,再加上小姑娘身材娇小,很快就甩开了追捕的土匪。躲在树丛中的小姑娘凭借自己自小灵敏异常的听力,听到了老管家和车夫被杀时候的惨叫,听到了土匪头子的唾骂,听到了无功而返的土匪驾马离去的声音,才慢慢的从藏身处挪出来。
不知道自己应该往什么地方去的小姑娘茫然的往前走着,树枝和藤蔓划伤了她娇嫩的皮肤,精致漂亮的衣裙上沾满了树叶和泥土,简单梳起的两条小辫子也变得凌乱不堪。长时间的惊恐和饥饿让小姑娘很快变得虚弱起来,没过多久便魂归九天,直接换上了异世而来的丁当。
只不过小姑娘虽然香消玉殒,却一直心心念念父母的话,让她去找姐姐,还有一路上保护自己照顾自己的老管家和车夫,一直不肯离开,直到看到丁当为她立碑祭拜,知道她并不是一个恶人,才留下了自己并不多的记忆,毫不留恋的转世投胎去了。
整理好脑海里的记忆之后,丁当才伸手从怀里将书信拿出来,小心的打开,观看起来。一看不要紧,丁当差点没吓尿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信上林家二老对长女的称呼,朝英,以及提到了一句王中孚,让丁当知道了自己这是到了什么地方。
射雕啊,林朝英啊,王重阳啊,危险四伏的武侠世界啊,这让她这个除了写东西什么都不会的战五渣怎么活下去啊?!!
不过看书信上对王重阳的称呼,这时的他应该还没有出家入道,更没有成立全真教,而是一心抗金,为抗金大业四处奔走。而原主的傻姐姐,还没有成为那个为情所伤的古墓祖师,积极地跟在王重阳身边,为他的抗金大业奔走劳碌,尽心尽力。
而看二老在书信中的意思,此时的林朝英对王重阳还仅仅是对同袍的尊重和敬畏,还没有升起什么不该有的情愫,这让丁当松了一口气。
若是林朝英已经对王重阳情根深种的话,将来极有可能……肯定会受情伤,虽然未来情商失意的林朝英最终创立了古墓派,还有了小龙女和杨过这样的杰出弟子,可是这一切的代价是一个花样女子的一生幸福,丁当觉得有些不值得。
将书信仔细看了一遍之后,丁当小心的按照原来的折痕把信收起来,贴身放好,努力的想要在树林中辨别方向。
虽然以前写书的时候,曾经为了某些桥段查阅了很多野外生存的知识,但是也只是纸上谈兵,从来没有实践过。幸好丁当是一个成年人,哪怕暂时找不到方向,也能够根据自己以往吃货的经验,辨别出几种可以吃的野果和野菜,将就着填饱肚子,慢慢的往一个方向摸去。
不知道是原主残存的记忆影响还是巧合,没过多久,丁当就找到了老管家和车夫出事的地方。周围凌乱的马蹄印和辙痕看得出来,在知道地上两人真的没有什么钱之后,土匪将两人杀害,然后赶着马车回了山寨,只留下两人的尸体。
丁当看着倒在地上的两人以及他们身下的血迹,就知道他们在受伤之后并没有立即死去,而是依旧牵挂着自己的小主人,想要往原主离开的方向爬,却没有支持多远,就永远的倒了下去。
如此忠心护主,丁当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连想都没想过。生活在现代,早就已经习惯了各种疏离和冷漠,这种掏心掏肺是她想要却从来都不敢奢求的。
知道原主心中记挂着老管家和车夫,也为他们二人的情谊,丁当也不会让他们就这么暴尸荒野。找了根自己能够挥舞动的木棍,丁当十分费力的在二人身边挖了两个深深的大坑。这具身体到底还是太过年弱,没动多一会儿就气喘吁吁,丁当只能够挖一会儿,然后歇一歇,天亮到天黑,才勉强将两个大坑挖好。
坑是挖好了,但是怎么将两人葬进去也是个问题。丁当用自己瘦弱的小胳膊,努力的一点一点想要把老管家送进去,却发现老管家的右手正死死地握着袖子,里面有一小段穗子随着她的动作露了出来。
好奇心起,丁当小心的用力将袖子从老管家的手中拽出来,才发现藏在里面的是一个小巧精致的荷包,用手捏捏,里面轻飘飘的,好像没有什么东西。等到打开之后,丁当的眼睛有些湿润了。
荷包里面是一叠银票,每一张都不多,但是厚厚的一叠,数量也是十分可观的。很明显,老管家猜到走投无路的小姑娘肯定会回到这个地方,所以在千钧一发之际,将藏银票的小荷包放在了衣袖里,希望小姑娘回来之后能够注意到,拿着这些银子好好活下去。
虽然不知道老管家是用什么办法瞒过了土匪的眼睛,但是就他在危急时刻都还想着自家小主子的情谊,就已经让丁当十分感动了。
将荷包和书信放到一起,丁当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对着老管家和车夫认真的磕了三个头,然后打算继续之前的工作,把两人安葬好,却听到树顶上不知什么防线,一个清冽的男生响起。
“你这小女娃娃,倒是个胆子大的,竟然连死人都不怕。”
丁当抬头,努力的寻找声音来源,却见不知道从哪一棵树上飞身下来一个年轻男子,看起来只有十**岁,一身破衣烂衫,腰间别着个大红酒葫芦,蓬头露面,却看得出来他五官清秀,身量修长。
“若是连他们都怕的话,我才真的畜生都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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