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泼的少年们大都有一个小爱好,那就是喜欢逗女孩子生气,看着她们杏眼圆睁,气血上涌,银牙暗号的模样,心里会很开心,很满足。
陆小凤并不是活泼的少年,相反,他是个看起来沉稳、冷漠还有一点孤傲的人,总之,看着他的脸,你绝不会想到他竟也有这种爱好。
看着高月生气的样子,陆小凤忽然觉得很满足,就连一直压着他的烦心事也淡去了些,还没来得及得意,忽地眼前一黑,接着眼前金星乱滚。
他挨揍了,说出这种话的确很难不挨揍。
他捂住眼睛,深深地弯下腰,只觉得眼眶发酸,眼泪止不住地流。
高月爽了,狠狠吐出一口气,扬了扬拳头,笑道:“再给你个机会,我不漂亮么?”
陆小凤这回可真的生气了,蹭得站起来,拿起了他的剑,冷着脸,恶狠狠道:“好,既然你想听,我就说,你听着,你不是不漂亮,是丑!丑得不堪入目,丑得闻风丧胆,你千万不要笑,因为你笑起来的样子活像一个正在拉屎的屁股!你眨一眨眼就能吓死一个八尺大汉,说一说话,方圆十里的聋子听了都忍不住吐出来,我若是你,就会把脸遮起来,自崛一坟,躺在里面,就算骨头烂光了也不会出来见一见人,更不会缠上一个小伙子,一个劲儿的要给他当老婆!”
高月听完了,听得拳头骨节咯咯作响,若按照她的脾气,在陆小凤说到一半的时候,他的满头秀发就已经跟他永别,倘若那时他还有本事把话说完,那地上应该到处都是他的牙。
为了任务,她忍了,这实在很不容易。
更不容易的是,她的眼眶微红,里面蓄满了眼泪,仿佛眨一眨眼就会掉出来。
“你……你……”高月捂住脸,带着哭音道:“你太过分了!”
陆小凤重重地哼了一声:“我说的都是实话。”
被这样辱骂,就算脸皮再厚的女孩子也该头也不回地跑出去,可高月没有跑,她使劲儿擦了擦眼睛,露出一双通红的眼,声音弱得像狂风里的一枝枯叶:“你真的觉得我很丑?”
一滴泪,慢慢坠下。
“嗯……”被这样一双眼看着,陆小凤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慢慢坐下来,一双桃花眼躲躲闪闪,脸却板着,冷冷道:“你哭起来的样子么,倒是稍稍好看了些……”
高月咬着牙想,你狗日的鼻青脸肿的样子或许更好看。
“你不是饿了么?”陆小凤生硬地转移话题:“想吃什么?先说好,不许超过一钱银子。”
像这样的酒楼,不超过一钱银子的食物实在不多,高月也没什么可选的,很快两碗鸡汤面上了桌,她的碗里有条鸡腿,陆小凤碗里没有。
陆小凤青着一只眼嗦面,他吃得很快,高月用筷子一下下戳着面条,才吃了两口,他的碗就见了底,没一会,连汤也喝光了。正用袖子擦嘴呢,筷子伸过来,一只鸡腿落在他碗里。
“给你。”
陆小凤摸了摸眼睛,啃着鸡腿,冷笑一声:“算你还有几分良心。”
“你来虎丘是为了饮血剑?”高月目光落在他的剑上,这把剑绝对算不上什么名剑,外形古朴,剑柄有些磨损,木制的剑鞘上还有些坑洼,可就算是这样一柄剑,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陆小凤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握紧他的剑。
这把剑俨然已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当然。”
“我不信。”高月挑着面条道:“我听说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跟你有些渊源,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陆小凤在袖子上慢慢擦着手,眼神却已变了,由淡漠变得冰冷,仿佛就是要验证他的猜想似的,高月接着道:“若我猜的不错,你来虎丘不是为了饮血剑,而是为了饮血剑的主人。”
“如果是为了这个,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饮血剑的主人是陨星阁。”
陆小凤又握紧了他的剑,比任何时候的力气都要大,冷冷道:“你还知道些什么?”
高月歪着头,笑吟吟地看着他,碗里的面条已经被她戳得稀碎,却根本没吃几口,陆小凤懂了,叫来了店小二,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全都是酒楼里最贵的招牌菜。
“我还以为你是个穷光蛋。”高月笑着看他,方才被气出来的泪还未干。
陆小凤冷眼觑着她:“之前不是,现在是了。”接着道:“你的消息最好听起来可靠些,否则我就把这些菜都扣到你头上去!”
高月在吃菜,而且吃得很快,她在压抑着自己的脾气,以确保接下来的话能按照事先编排的台词顺利地说下去。
“这把剑是陨星阁阁主故意送到花家的当铺里的,因为他算准了,像这样的剑,只要出世就必然要引起轰动,花家是商贾出身,绝对不会让这种东西留在自己家里惹祸。他要做的,就是借着名剑大会,一举夺魁,让陨星阁在江湖上留下一席之地。”
陆小凤一边听一边止不住的冷笑。
高月道:“你笑是什么意思?”
陆小凤冷冷道:“想扣你一脸菜的意思。”
“哦?”
陆小凤道:“且不说陨星阁势力远在京城,也不论这十数年里他为何突然得到了这么一把剑,单说名剑大会,他有什么本事一举夺魁?为了饮血剑,武当派、华山派、巴山剑派、南海剑派云集虎丘,恕我直言,云在天若是有这本事,他也不必在京城龟缩那么多年。”
“谁说陨星阁阁主是云在天了?”高月噙着笑,道:“陨星阁早就换人了,云在天只不过是他帐下小卒罢了。”
“哦?换成了谁?”
高月目中闪过崇敬的神色,道:“他叫庐山升龙霸,是个闭关多年的隐世高人,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陆小凤道:“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高月得意道:“因为这个庐山升龙霸就是我爹,我是他唯一的女儿。”
陆小凤垂目,低低道:“怪不得。”
……
傍晚,天阴。
黑云如石板般压下来,太阳早不知躲到了什么地方,集市上倒还热闹,长街上,每一家店铺门口都挂着或红或黄的灯笼。
陆小凤走在两排灯笼中间,高月跟在他后面。无论他走到什么地方,她都会坚定地跟着,哪怕是茅房,她也一定会占据他隔壁的位置。
“你不去找你的大英雄父亲,跟着我做什么?”陆小凤回头,身后的少女几步跑上来,一把拉住了他的袖子:“我把那么重要的消息告诉你,难道就是为了一顿饭么?”
“那是为什么?”
等得就是这句话!
高月拉过他的手,瞪大了眼睛认真道:“因为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
陆小凤怔住。灯笼下,少女的双眸充满了羞涩和喜悦,拉住他的手在慢慢收紧,指甲也仿佛刺入他的肉里……可这些他通通感觉不到,只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烧。
“你……你胡说八道什么!你还有没有羞耻心?”陆小凤瞪着她,甩下拉住他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脚步有些急,好像生怕她会追上来似的,走出去一段路,他又忍不住回头看。
她没有再跟着……陆小凤忽然又觉得有些失落。
流萤飞过灯笼,灯笼下,是他失落后忍不住笑起来的脸。
对少年来说,被一个人喜欢总归是件快乐又自豪的事,陆小凤现在就又快乐又自豪。
这份自豪和快乐在他投宿客栈时,被店老板无情打破。
“对不住了客官,小店已没有空房了。”
陆小凤又问:“通铺呢?”
通铺是最客栈里廉价地方,十几丈拼搭出来的木板床能睡几十个人,如果不是实在太穷,实在没地方,没有人愿意挤通铺。
可即便是通铺,也实在满得插不进一只脚了。就连客栈的大堂也在拼桌子,铺铺盖,一连问了几家,家家如此。
陆小凤出来望了望天,墨色越来越浓,天也越来越矮,按照他的经验,或许要不了多久就会下雨。
街上的人步履已开始匆忙,摊贩也在收拾东西预备回家。
街上的灯笼在慢慢熄灭,而房舍里的灯在慢慢亮起。
每到这个时候,陆小凤心里就会泛出一丝酸涩。
从有记忆开始,他就是个没有家的人。
他在集市上没有目的地漫步,在走到街拐角时,他看到了高月。
“没地方住?”高月抱臂道:“跟我走,我知道有个地方肯定能住。”
陆小凤不想跟她走,可街上是水汽已越来越重,他更不想一整夜都缩在房檐底下,被风雨吹个透湿。
高月的确把他带到了一个可以住的地方,这里的灯笼远比别处的灯笼更红,更艳,房间里的床也比别处客栈更大,更香。
价钱自然也要更贵些,客栈里的天字号房住一夜需要五两银子,不仅有热水,还有一顿免费的早饭,而在这里住一夜,光是一桶水就不止五两。
这里是虎丘山下最大,也是最贵的一家妓院。
从陆小凤的脚踏进这家妓院开始,他的脸就在发红,当得知高月只在这里开了一间房,他更是急得要跳起来。
“你还有没有廉耻!”
“廉耻又不能当钱花,在这里开一间房要三十两银子呢?你爱住不住!”
陆小凤扭头便要走,还没踏出门槛,天霹雳一声,紧跟着雨如瓢泼。
他只好跟着高月进去,在曲折的走廊上,与一个白衣少年擦身而过,他背着一把乌鞘长剑,面如霜雪,不时有娇滴滴的姑娘朝他甜笑,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
高月也在看他,眼睛都看直了。
陆小凤有一点生气,冷冷道:“你在看什么?”
高月蹙眉:“这狗日……咳,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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