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青少年一怔,此时此刻内心无法平静,天苍苍,野茫茫,老天你是在跟我耍流氓啊!南岭,这里真的是南岭!他快疯了!真的来到了狠人大帝的时代!
随即看向小女孩儿,略微沉思了下,方才说帮忙找她哥哥虽然本意是个谎言,但青少年也不是真的有意要骗她,毕竟这女娃娃确实看起来实在是太可怜了。
而且看这镇上狼藉的模样,她还刚刚经历了一场屠杀,想了想,骗她的话实在有些说不过去,并且如果自己的判断没有错,那么她还真的有可能是狠人大帝,要不然,巴结巴结?
“难道我叶有为穿越过来是有什么必须要完成的使命吗?”青少年摸了摸下巴,抬头看了看这贼老天,“如果是的话,你就给我闪个电看看?”
噼里啪啦——!
一道蓝色闪电划过这漫天星空……
“我丢你个嗨!来真的?”叶有为顿时被吓了一跳,心惊胆战的喃喃,不会这么巧吧,一定是某个渣男又在对谁谁谁发誓了。
“你哥哥是不是被白天一群人带走了?他们坐着金翅大鹏?”叶有为开口对着小女孩儿说道。
“嗯。”小女孩儿叶倾仙点头,不过现在肚子好像有点不成器的饿了,小脸蛋顿时略微泛起羞怯的浅红,不好意思的为难道:“大哥哥,我饿……”
“走,我带你去找吃的去,另外以后别叫我什么大不大哥哥的了,你就直接叫我哥吧,反正我也就大你个十来岁,况且我也姓叶,嘿嘿。”叶有为随性的开口说道。
随即带着小女孩儿在这些残破的房子中“收割”了一波,索性运气不错,有不少的干粮。
第二天一早,叶有为便带着这个捡来的妹妹,一路朝着之前金翅大鹏离开的方向行去。
暖阳升起之下的两道身影,一双稚嫩的手牵在一起,在这朝露中渐行渐远……
“哥哥,谢谢你。”
“谢什么,以后只要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这丫头片子一口汤喝,直到找到你亲哥为止。”
“嗯!仙儿从今天开始,就有两位哥哥啦,嘻嘻~”
……
越过无数荒山野岭,两位如同西去取经人,不过还好,并没有遇见什么凶禽猛兽。
“都半个月了,还见不到有城镇出现,连个小村落都没有,这么下去口粮可支撑不了几天啊……”炎炎烈日下,叶有为眯着眼睛,口干舌燥的开口说道。
这一路上虽然没有遇见什么凶禽猛兽,但也没有看见一条河流,真是奇怪到令人崩溃,若不是因为喝着朝露,怕还撑不到现在。
“我哥哥说我们的村落位于南岭边沿,位靠之地是生命禁区,所以这里最缺的就是水之源。”小女孩儿叶倾仙说道。
“你是说,荒古禁地……?”叶有为闻言一怔,他看过遮天,其中荒古禁地里凶险万分,生灵避让……他现在也终于明白自己这一路为什么没有遇见凶禽猛兽了,应该是这禁地的缘故。
不过想了想以后,他发现自己错了,错的很离谱,荒古禁地在辽阔无垠的东荒,而他身处南岭,这就算是禁地也不会是荒古禁地。
当然,这些都不打紧,毕竟他还活着。
只是现在最让他郁闷的是,这里是北斗星域百万年前,遮天里根本也没有关于狠人大帝的更多描述,所以他也就没有太多优势,这绝对是个败笔。
看别人穿越其他小说世界,都是原汁原味,各种葵宝异火啥的都是主角的,贼老天你倒好,故事背景你都给我穿了,这百万年前的北斗星域我一脸懵逼,你想让我完成什么鬼的使命?
一路上行走,索性没有走错方向,跟着金翅大鹏离去方向必定是远离禁地的,因为那些人不会去白白送死。
“不是的,南岭这边的禁地是叫黑色之森的禁地,里面没有尽头,进去的生灵绝不会活着出来。”叶倾仙此时道:“我听说我父母就是去了那里面,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了。”
“好吧,天黑之前,我们争取快些走出这南岭大荒。”叶有为闻言一怔,旋即开口转移话题,他没想到狠人大帝还有父母,不过从‘听说’二字可以推断出她的父母应该在刚生下她就离开了。
语罢便将女孩儿背了起来,加快了步伐。
……
时间如流水。
叶有为也不知道自己这一路走了多久,总之日夜交替,包裹里的干粮早就已经吃的滴粮不剩。
不过还算皇天不负有心人,视线中终于出现了人家,在他们前方不远处有个马棚式的驿站。
一个穿着古风麻衣的小二,肩搭白色毛帕,正在卖力的擦着棚下仅有的三两桌椅。
“咕~”
叶有为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吞了唾沫,看起来非常憔悴。
背后背着小女孩儿叶倾仙,她已经睡了,不过嘴唇也是与他一样,很干燥,肚子也在咕咕叫。
在原地站了许久,叶有为总归是个有点骨气的年轻小伙,迟迟抹不开面儿,没有做好去要饭的准备。
“哥……我饿……”小女孩儿不知何时醒了过来,而压在叶有为尊严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也被背后的小女孩这一声“哥”给彻底击垮。
没有再半点犹豫,叶有为朝着前方驿站迅速的走去。
“这位大哥,可……可以给我施舍点东西吃吗?”叶有为鼓起勇气开口乞讨道,一脸愁容略有哀,“我这个妹妹才八岁半,她很饿。”
“哪里来的要饭的,走走走,赶紧滚蛋,现在兵荒马乱、民不聊生,我给你们这些要饭的施舍东西吃,谁又能给我们东西吃?”店小二皱眉骂道。
“就一口也行啊!我不要,给我妹妹就行!”叶有为哀求,作为七尺男儿他本可任性转身就走,但背后微弱的小女儿不允许他这么做,“就一口干粮,一口水!我跪下来求你了!”
“哎呀,给给给!吃了赶紧走,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一处闹市,那里多的是大户人家让你们乞讨的!快点吃啊,别妨碍我做生意!”店小二还算是良知未泯,终是给了他们一口干粮。
“谢谢!谢谢!”叶有为不断的点头道谢,他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也会沦落到乞讨的地步。
以前他在大街上看见乞丐都感觉是骗子,现在亲身经历,他知道一个真正的乞丐内心是什么样的感受了。
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呐!
吃了东西后,叶有为背着小女孩儿继续朝着店小二说的方向一直走,天黑之前,总算赶到了闹市。
高大的楼房一望无际,有金碧辉煌的楼盘,也有“残肢断臂”的废弃之地,所以这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贫民区跟富人区。
而他们身处的这个闹事,便是在富人区内,这条路尽头是一堵非常高且厚的城墙,将贫富隔开。
“这里可是流云城富人区,怎么会有两个乞丐?”
“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他们是经历了什么?”
“快叫流云城的护卫队将他们驱逐到贫民区那边去吧,在这里简直是碍眼呀。”
来来往往,男男女女,皆是穿着华贵,不过但凡在与叶有为二人相遇的,基本上都是绕开了走,并且满口刻薄的话。
叶有为心里苦,他曾几何时落魄到这种程度过?好歹在地球上,他也算是个标准的小康家庭,打小就聪明乖巧,脾气也挺好,并且还帅气逼人,经常把老妈介绍的对象给逼走……
上学那会儿,在学校不知是多少女孩儿心中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很多玩伴也都是以他为中心的,不吹不黑,在学校里还算是个人物。
而在这里,特么竟然成了别人眼中的乞丐,叶有为简直要抓狂了,可恶的贼老天,我套你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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