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用黑塑料袋装着,塞进寻月的大包里。
两人和往常一样出门。
经过一场大变故的至宝不复往常那样热闹,坐办公室的职员倒是都上岗了,可那些个工人却没有出来。
蒲子看着南边天空飘过来的乌云,“要下雨了?”
寻月摇头表示不知。
“秋天雨下的急,带伞了吗?”徐大爷背着手站在至宝大门口。
“兴许,到地方就不下了呢。”寻月站定后朝徐大爷鞠了一躬,“谢——”
话还没说出口,徐大爷就摆摆手,“要下雨了,快走快走。”
看着徐大爷回去的背影。
寻月喃喃道:“他,是来送行的。”
至宝这边荒凉,要想打车,得走出一公里,去大路才有出租车或是公车。
南边的乌云飘得快,没一会儿功夫就到了眼前,可光是阴沉,并没下雨。
在车站等了一个小时才来一辆出租车。
“二位到哪儿?”
“福华门。”
寻月跟蒲子上车后没有交谈,只攥着彼此冰凉的手,要说不紧张是假。
也就刚开出五分钟,寻月就看见七八十米外,开过来的一辆银灰色的车,容不得说什么,当即躺平,趴在蒲子怀中。
银灰色车嗖的一下与出租车擦肩而过。
“不去福华门,改永盛市场,早饭还没吃呢。”寻月捏了下蒲子的手,对方倒是没在车上询问。
永盛市场离得近,也就十分钟的车程,付钱下车。
寻月直奔银行打款,蒲子在外买了些吃的。
“刚刚那是白岸少爷的车?”蒲子站在存款机边上,“我看有三辆车呢。”
“估计是副经理招呼不了,将上面的人请下来处理问题的,咱俩得多换几辆车才行。”
“那你这卡?”
将最后一笔钱存进去,打出单据,寻月将银行卡掰断,丢进垃圾箱,“反正我还完了。”
十月末天气转凉,两人换上暗色的衣服,戴着帽子,背着大包出门,又转了三辆公车到福华门,最后又在福华门上黑车,到链子桥。
一路颠簸,赶到链子桥的时候,天都黑了,整二十四小时没合眼的俩人根本不敢耽搁,本就是逃命的,在此期间,还倒车等车耗时耗力。
蒲子舍出十万块,在一车场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车。
载着寻月奔向下一个目的地。
原定先行的车队在福华门、链子桥等特定地点停留,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没汇合,就继续前往下一地。
如今买了摩托,不必在等车上耗费时间,就能在三日内追上车队。
可她俩新买的车上没有移动屏蔽器,快速移动的行驶物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上路,很容易被卫星天眼捕捉,引来凯亚人。
这也是她俩唯一忽略的。
逃走的第二晚,她们到达与无人区相邻的石春县。
石春县是无人区外最大的一个县城,是陆路与水路的枢纽,跟下三等界相连,又与四等界相通。
在无人区外,除了石春县,还有东临县等二十多个县城,横向排列,包裹着四分之一的无人区,那些县城连接着启厘星跟布克星管辖的区域。
而无人区之内,就是崇明山山脉。
到达石春县,已经晚上七点钟,因为这里是交通枢纽,所以管制人员非常多,她俩虽然有身份证件,但行车证件却没有,蒲子只得转手将摩托卖了,根据无人区地形原因,她俩想要超近路赶上车队,就得翻山。
可一路奔波,得先在一家小餐馆歇脚。
“看见他脸上的黑线了吗?”蒲子小声问。
寻月根据她的眼色,瞄了眼对面桌的客人,随即点点头。
“那是启厘星人,启厘星人脸上都带一条黑线,这里果然是枢纽,你看他的手。”
寻月又瞄了一眼,随即惊奇的发现,那个启厘星人指尖微动,竟能翻开杯子盖。
“凯亚星人除了蛮力,没有什么特殊技能,脑子也蠢,但是启厘星跟布克星不同,很精明,听说是向内开发,向心,向脑寻求力量,都有特殊能力。”
蒲子喝了口茶,“咱们要是在启厘和布克的地盘上,想跑,恐怕就只能靠蝉鸣那种脑子好的人了,没点科技,恐怕连至宝的门都出不去。”
“那他们为什么来这里?”寻月不解地看着小餐馆内的所有顾客,只有一桌凯亚星人,“不是不能跟凯亚星人同桌同屋吃饭吗?这里怎么不一样?”
蒲子吸溜一口面条,小声说:“因为这里就是枢纽,是三区的黑区。”
寻月不懂,“所以呢?没有等级界限吗?这里是黑区,但也是凯亚区管辖地界啊。”
“十年前的石春县不是石春县,这个县是后组建的,是方便三区贸易、人力流通的地方,他们三区人总不能自己定下的规矩,自己又打自己脸吧,有些规矩本来就是双向的,有利有弊,不按套路出牌的就只有凯亚人,但凯亚人里也有那么百分之十的精明人,所以同意了这个石春县的存在。”
虽然说了这么多,但寻月还是不大明白这个县为什么设立的。
两人落脚在石春县县城中心,因为是个贸易枢纽,所以十分繁华。
晚上八点钟,灯火通明的街道上人头攒动,路边摊上的小贩高声吆喝,卖什么都有。
蒲子其实没来过这里,但她见识总比寻月要广,并没被那些小贩手里的商品吓到。
“这就是石春县的存在。”蒲子指着路边一个摊位,贩卖的东西绝对是九等界内不会出现的玩意儿,寻月闻见那味道,只翻了个白眼,险些把晚饭吐出来。
而周围,四星人环聚,暂且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那大腹便便的咧嘴怪物,手里盘着两个枯骨头从面前经过,眼睛就只盯着路边的摊位,他们虽然外貌丑陋可怖,但眼神却与六等界那些怪物不同,透着一丝精明。
蒲子把寻月的帽檐拉低,也是怕她这张脸被贼人惦记。
“三万块!三千块都没人要的小杂种!老板你这样是卖不出去货的!”一个叼着炭色条的女人叉腰对一个小商贩喊了一嗓子。
“这可是最后一单了!最后一单!”老板没有介意,继续向驻足的人们吆喝着,“虽然杂了,但胳膊腿不少!力气大!能干活!”
“谁要啊,一小杂种。”另一看客摆摆手,预要哄开凑热闹的人。
“唉唉唉,别走啊,这个可小,以后养熟了,还不是都听你们的!一万块!一万块行不行!”
看客离席,只有少数几个还双臂交叠在一旁看热闹。
“他是怎么回事?”寻月拉着蒲子小声问,“他怎么耳朵还长在脑袋顶上了?”
“是混血,跟凯亚人的混血,走吧走吧,别看热闹了,混血在三区都不招人待见,会被赶到九等界的。”
不知为何,寻月在看见那头顶长着耳朵的小孩,听着蒲子的话后,竟觉得十分不乐意。
“就是混血而已,为什么这么不招人待见?他长得还挺可爱的啊?”
蒲子不赞同这个说法,“并不是所有混血都不招人待见,而是那些想走歪路,故意怀子高攀,末了人家不收货的种,才不招人待见,主要都是他们的妈不招人待见。”
“那跟这些孩子有什么关系?”
蒲子抬抬肩膀,也说不出个原由,但内心也是抗拒的,“走吧走吧。”
寻月不动,整条街上,就只有这一份儿卖的是‘杂种’。
那孩子应该也就十岁左右,头发很长,遮住了脸,只有那对毛茸茸的耳朵顶开头发立在头顶。
他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垂头盯着脚面。
“八千块!八千块最后一份!我老牟在石春县卖力工作九年,这可是最低价了!快!把石墩搬起来走一圈!”老板抽出短鞭,照着孩子后背抽了一下。
小孩一个激灵,挪蹭着脚步,将旁边一个比他吨位还大的石墩搬起来。
可这样的卖相,并不被人看好。
围观的看客逐渐稀少,除了寻月跟蒲子,还有一个穿着暗蓝色围衫的男子。
男子原是顺着小孩的走位移动目光,却无意间跟寻月的目光撞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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