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受之于仙,故人依旧(上)

三千年前五位仙人身穿五彩衣,骑着五色羊,持一茎六穗的稻种,降临“楚庭”,赠稻后腾空而去,五只羊则变成了石头。这里建城就是番禺广州,羊城。

金家五仙得意洋洋地横着走在广州拥挤曲折的街巷,似乎他们和五仙有什么关系似的。海盗上岸,胆肥了。

广州曾为秦朝南海郡,赵佗的南越国都,三国时在孙吴治下,交州刺史步骘将交州改名广州。唐朝末年南汉刘龚造反,定都于此,称兴王府城。

这里人语言用词典雅,音调起伏多变,语气温和柔韧,像外语。这里地理优越,物产丰饶,气候宜人,实乃天授之福地。说五羊之城可比扬益当无不可!唐朝两宋之广州、泉州之大埠吸引了来自阿拉伯、南洋的大量商人,每日海关货物吞吐如山一般。丝绸、瓷器、茶叶三大件之受欢迎,远在万里之外的欧洲是有多少收多少。当阿拉伯人内战,阻挡了欧洲与中国的商贸,欧洲人为求中国货才有麦哲伦之流的探海之旅。

广州就是天下中心!

金家五仙和严保根之流的海盗一上岸,简直要撒欢蹦迪——如果不是金荣这棵大树,他们哪敢大摇大摆地上岸?当仇家眼睛不够亮还是赵国皇城司手段少?

从北方来的孩子们,包括两个蒙元小车夫,可就惨了,在这里过得痛不欲生:首先,天天下雨,台风吹得发型都乱了。其次这里饮食习惯是现煮,等点心、汤水、粥品、虾饺能让你等得睡着,而且味道古怪,该甜不甜,该咸不咸。最重要的是,本地人说话处处体现着高人一等的口气,虽然自己未必有钱有势,但对外地土包子不加掩饰的鄙夷表情就是那么欠揍。

当然以本地人瘦小干枯的儿身板,哪怕是最没用的小车夫一拳头下去,估计就要吃人命官司了。

从广州人倒地不倒架子的尿性看,你杀了他,那嘴也是硬的。

无数来自外埠的大船从此起航,奔向北方或西方,各种颜色的皮肤彩韵斑斓,各种色调的头发如虹旗飘飘,各种身高的人类让你不得不同意至少法国的让·巴蒂斯特·拉马克有一件事可能说对了,大自然让你身体发生的改变会一代一代传下去,慢慢地就有了独特性——前提是环境不变。所以广州人好吃的毛病应该是环境引起的基因偏好……这环境指的是上百种不认识水果、陌生的海鲜和看不懂的蔬菜。

也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好菜,比如大黄鱼稍微一煎,鲜味与油爆酱香完美结合,肉嫩似水,可算天下第一鲜。蛤仔鸡蛋饼,蒸蛋鱿鱼仔,铁板蒜蓉烧生蠔也不错。鱼丸、鱼面、马鲛鱼饭,海鱼和着粗盐腌的“一夜埕”很让人眼花缭乱。大家比较喜欢过油紫菜汤,生腌虾蛄,肥美的生腌螃蟹,红烧梭子蟹。至于清蒸石斑、鲈鱼脍也还好,但是泥鯭、石九公、狗爪螺、将军帽、海胆……就有点考验人。

奇形怪状的海鲜美味若细尝,都有若隐若现的甜鲜味,大家特别喜欢虾饺,能一口吃到肉。但是叉烧卤煮烤鹅之类的大肉则又甜又淡,让习惯十三香和辣椒、大口喝酒的野趣汉子完全欣赏不来。

幸好有醇和清爽,杯底留香的梅鹿液酒,九江双蒸、珍珠红、长乐烧几种白酒可以解馋,不然有人会说广州啥也没有,白来了。

广州将军派人将金荣一行保护得好像皇子出巡,出门前必净街,以至于连最浅薄虚荣的苗敢都觉得没意思了。

无人知和天下识的区别在于,你本可以装猪吃老虎,先受气再打脸,现在不行了,再大的强项令都乖得像只露出肚子的笑脸猫咪。

从他们嘴里传出的最大的吼声是“难道这就是天下第一神童,五岁通背易经的金小公子?”或者“天哪,我竟然没有想到,原来、现在、船都是知见障,唯心所造妄想,其本在虚,其实在空!缘起无明,缘灭则无明尽,何必区分新旧,反迷失了本心……当不如永断一念无明,忘掉船或不船,妄想烦恼永不复起,舍报以取证涅盘……”

你们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罗列一下道听途说的名词,再乱七八糟解释一下,就成了达者了吗?

金荣有些后悔,这帮子书虫不敢议论该不该“把孔子孟子拖下神坛”,却十分喜欢这个“原来的船”思辨题,正好符合了无聊文人八股之余的调剂心情、娱乐清谈需要。

金荣自出道起也不知道给文人圈提供了多少话题,可算是文化人之下酒菜,扯蛋界之友……

直到现在还有人在辩论何为冷热,圆是不是水墨的最终形态,一把火后万物去了哪里,再加上渐渐传出来的“王道治夷”议题,“不思进取的皇帝——老百姓养你何用”辩论或者更加大逆不道的“红蓝牌数量远比是谁在说更重要”……以至于金荣烦不胜烦,闭门不出,宣称水土不服,然后带着老婆孩子娘从后门溜出去吃东西,身边仅有贾琮母子,小车夫,三个伶俐的南越丫头陪着。剩下的丫头伺候不良于行的张蓁喝酒。

家将们早得了大把银子,被打发去自己玩儿了,五仙、出云、五灯和尚和阮福映则被请到广州府,和府尊大人、广州将军等大谈南越国策,及南越、暹罗、缅甸、高棉、马来十国的政治形势。顺便把英国法国的野心大力宣扬一翻,将他们的火炮威力夸张了十倍。

金荣他们在番禺老街上吃喝玩乐一番,赶走了自称是祖传相面/刮面/修脚/膏药/按摩的“人中奇葩”无数,断了小偷十五人的手腕,踹飞不开眼的妓女五个,扇了向桃叶、南霞、胡氏献殷勤的葡萄牙人/法国人/荷兰人水手耳光三十多个,打断了来碰瓷的土匪七条半腿。

和这些地痞流氓有亲戚关系的捕快本想将这些嚣张跋扈的外地人抓起来敲打敲打,结果大家仔细一看,认出了当前那个小胡子帅哥应该可能大概八成是“惹不起的”北边的那位,结果街净市平,被金荣收拾过的碰瓷、小偷等全立刻被捂住嘴拖走。至于外国水手,挨打就挨打呗,有本事你去打回来。

金荣根本不去看捕快们谄媚脸色,自顾自搜刮市面上的好东西:他们购买了海外钟表音乐盒准备给孩子玩儿,又买了海外金银器宝石沉香黑檀文玩,花了万把两银子;后又甩下几百两银子买了十个黑得像炭一样的昆仑阉奴——可能是坦桑尼亚附近的,应该不是索马里的。

捕快们都穿上便衣,前呼后拥地把金荣一家保护在核心,最后得了二百多两银子赏,又是一阵歌功颂德,马屁如潮……真壕,真土财主也。

至于购买黑皮昆仑奴,金荣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心理障碍——总比被卖到美国收甘蔗棉花强吧?这些人老实肯干,只要收拾干净了下半身,还是比较老实好用的。两百年后,他们后代除了会扔下老婆孩子跑路,就只会吸毒抢劫,比能干的祖宗们差远了。

人生几何,对酒当歌。何以解忧,唯有花钱。黑奴背着大包小包,捕快们众星捧月浩浩荡荡地伺候着大家回到馆舍。

一路扫街,任何一家店里面的小厮算是惯见白的黄的,也不禁咋舌——见过败家的,没见过这么不把银子当回事的:尽买些没用的东西,当然黑奴除外。

回到下榻店,更是人人咋舌。这个迎宾馆整个儿包给了金荣一行,房舍宽裕,会客厅大得可以坐几十号人。

金荣要累死了,逛街比打架累人,此乃定律。他忽然惊觉抬头,两条人影款款站起,向自己走来。前面一张如春花般绽放的脸正对着金荣挤眉弄眼,金荣不喜出望外地喊,出尘小道姑?

自从金荣被宫布和巴特尔拐去大同,出关入草原后,二人就没有见过面。宫布曾给小出尘带过几次来自草原的问候。奉上的礼物不过就是小鸟、幼鹿、羽毛大氅之类的不怎么稀罕的物件儿。而出尘的回礼则是手工鞋子、长袍和羊毛围巾——难得她一边跟贾敬练功夫,一边教惜春练功夫,一边做女红。怪不得张前天师一直说这个女儿对金荣比对他这个爹还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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