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征蓬出汉,归雁入胡(下)

果然余立根眼睛看了过来,孙总兵忙解释,是儿子跟贾氏合伙做生意的。

贾琮:“你要是急着用银子,就去荣国府上讨。”

不敢不敢。我胆儿小。

金荣:“我在这里承诺,只要我活着,就会致力于保持蒙赵友谊和平发财,双方成兄弟之邦,永远不动刀兵。”

有了这句话,余立根和孙恤心也可以交待得过了。

金荣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包袱,“这个是我娘送给太上皇的临别礼物,感谢太上皇的厚爱,金胡氏福薄缘浅,不敢愧领,告罪了。”

余立根伸手接过,本想突然发作擒下金荣,猛抬头看到金荣似笑非笑的表情,立刻警惕:这人花样百出,手段凌厉,不能动手,否则后面不好收拾。

顺利接过小包,金荣低声道:“我知道你出京时就奉命要伺机杀我嫁祸于草原部落,不用想了,你们没机会了。”

余立根咬牙切齿地看着蒙古骑兵悠哉悠哉而去,竟不敢恶言相加。对方把自己老底早就看透了,一切尽在掌握。自己只是个粗人,哪有那么多心眼跟他们斗?

看着身后数千人马拿儿子束手无策,胡氏坐在骆驼背上的沙发里,层层叠叠裹着皮袄,微笑,大笑,狂笑。声音夹杂在马蹄声中远远的传了出去。

另一个坐骆驼沙发的是闻大娘,听到胡氏嚣张肆意的大笑,微笑着听,听着听着不禁跟着笑起来,两个人如孩子一般尖叫大笑。两个儿子紧紧地随之跟上,对视一眼,转开目光。

母亲大人哎,丢人丢到了草原,也是没谁了。

巴特尔摸了摸怀里的小荷包,太上皇退出,是不是说俺的机会来了?心头一阵火热。

冰天雪地天黑地白,好在去青城的商路大家都熟,不虞走错。不多时大家来到了第一个宿营地,几百个帐篷早已搭好。十多个武士骑马迎上,领先的竟然是张蓁。

他把大家迎入营地,热水热饭,温暖的羊毛床垫.......你对人生所有的期待都在这里。

半个时辰后,除了张蓁手下值夜的贾府家将和徒弟陆路通,再没人能醒着。营地一片寂静。

一哨人马从草原深处现身,纯白衣袍在雪地上若隐若现。

张蓁单独迎上,领头之人将脸从长袍中露出来,微笑道:“得手了吗?”

张蓁下马笑,“公公亲自出马,自然手到擒来。”

戴乐乐在张蓁的搀扶下跳到雪地上,叹气道:“该死的北方天气,这次事了,我要去南方修养半年。”

张蓁道:“戴总管未必舍得放您休息呢。”

戴乐乐大笑。

张其余小心地道:“一次真要杀掉这么多人吗?那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啊。”

戴乐乐:“草原马贼这么嚣张,连各个部落的年轻台吉都敢杀,唉,可惜了这么优秀的年轻人啊。草原英雄要断代啦。”

手一摆,白衣骑兵下马,包围了营地,同时持刀进入帐篷,不久惨叫声起。戴乐乐跺跺脚,好冷。

营地内惨叫声持续冲天而起,忽然戴乐乐感觉有点不对劲,为什么杀了人还不出来集合?他陡然想到一个可能性,转头目眦尽裂,“张蓁!你竟敢!”

陆路通不知何时站到了戴乐乐身后,听戴乐乐大喊,拨出刀来从背后捅进戴乐乐心脏一搅。守候于张蓁身侧的贾氏家将同时动手,砍瓜切菜一般将戴乐乐的护卫斩杀干净。

张蓁摇头,“草原上的马贼当真厉害,连赵**队都敢杀戮殆尽,真是翻了天了。话说也是奇怪,蒙古人地盘上怎么会有赵国边军?莫非他们来抢牧民的牛羊过年?”

的确是令人费解,张蓁就少了个捧哏。

帐篷掀开,金荣及蒙古骑士们将白袍尸体拖出来。

金虫道:“十里地外就闻着你们的味儿了,唉,一上草原,赵国铁骑就是个渣。”

张蓁比了个手势,众人开始动手拆帐篷,半个时辰后,这片杀戮之地变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狼和乌鸦将会解决剩下的问题。半年内没有人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半年后草长莺飞,就更没人知道了。

众人搜刮了所有的白袍人身上的粮食衣物武器药品马匹骆驼金银帐篷绳索,大发特发!尤其是戴乐乐身上的银票,简直是一笔巨款!

直到天亮,大家刮无可刮,才打着哈欠向呼市进发,现在身后应该彻底干净了。

太上皇一夜未眠,吃力地挪动着饱经摧残的屁股和大腿,由宫女嬷嬷搀扶着在室内活血散步。忽然有人报婉婷下落没有找到。又有人报余立根回来了,孙总兵来请罪了。耐着性子听完,撵出去,不慌,还有最后一招。

白骆驼?谁稀罕?

兄弟之邦,永远不动刀兵?谁同意了?你也配?闹笑话了啊!毕竟还是太年轻,不自量力!

太上皇看了看扔在桌上的那个据说是胡氏送的临别礼物,别过头去坐下,这炕怎么烧得这么烫?

真是乡下人做派。

蜡烛将房间照得如同白昼,那个红色的小包袱亮亮的,给这灰蒙蒙的房间增加了不少暖色。

太上皇又打开金荣演讲录,从宴会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临别陈辞,细细地再读了一遍。真是天下罕见的大才啊!老头儿细细回忆第一次在金庄,见到这个如谪仙人一样的少年,斜倚在靠椅上,院中还有美女桃叶、胡氏,以及美少年连飞,但所有人风采加在一起都不如金荣慵懒地抬头,下榻,施礼,吟诗的风流!

可惜,这样一个人就要被自己亲手毁掉!一种莫名的快感涌上心头。美好的东西,只有毁掉了才完美!

戴乐乐的五百人都是赵国精锐,又有张蓁这个内应。蒙古人一日一夜奔波,乍一饱食,立刻就会睡着.......如果还有酒的话就更灵了。

皇城司的消息怎么还没来?都快天亮了。

目光又落在那红色的布包上.......要不看一眼?就看看而已,难不成朕这个花间浪子还怕看你个小寡妇的礼物?

老头子以一个少年人才有的利落劲出现在桌边,颤抖着打开布包.....老子老了,居然手抖成那样。里面有一个小荷包,上面绣着一颗笋娃,眉眼颇似金荣,荷包里......空的。难道不应该装着秀发一缕才符合浪漫故事正常的情节发展吗?

老头失望地将这个东西扔到桌子上,咦,小笋娃的眼睛好像活了过来,似乎还眨巴眨巴。

真好玩儿!太上皇拾起来这荷包,往里面塞了一枚手指上戴着的金底白玉面戒指。

希望胡氏被擒来后不要怨朕,就拿这个戒指赔罪吧。大不了朕杀了你一个儿子,再跟你生一个好了,一出生就是亲王,偷着乐去吧!

天亮了还没有消息来,关外一片宁静。

太上皇终于熬不住,沉沉睡去,到了午后醒来,终于有人来报,在八十里外发现大量尸体,身穿白袍,疑似赵人。特别其中有一个是太监.......

太上皇一起床就听到这个,大叫一声昏厥在地。一阵大乱,一片狼藉。

太医诊断,中风。

三日后,老皇帝薨,临死前手里还紧紧捏着个小荷包不放。比红楼梦原著,太上皇早死了三五年,此时十二官戏班子刚刚被贾蔷从苏州买来,大观园尚未启用,妙玉尚未进京,贾政还没外放,贾敬也仍健在,宝玉眼光偶尔盯着外面的世界而不是自我放逐般地心灰意冷厮混于女儿国。

当天大同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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