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北到东南,一千多公里,有一座城市,迄今,一直矗立在风口浪尖之上。
十里洋场,那是旧名;东方魔都,方是新词。
沪市,偶尔,会西北望,望向陕西,彷如照镜子,拿落后、贫穷、封闭的城市来烛照自己的繁荣、发达与开放。
它高高在上,却从不拒人门外,升官发财请往此门,绕道走的人休怪。若要怨,怨自己没胆量。
它亦不怒自威,向来不咄咄逼人,悠闲自在但走别处,败逃走的人莫恼。若要恨,恨自己没本事。
至于剩下留下住下的,对沪市的观感,有以为是资本、是权势、是地位的围城,有觉得是爱情、是理想、是尊严的坟墓,有希望是野心、是成就、是**的沟壑。
但不管如何,站在山脚焉能品头论足高处的风光,首先,你必须居高临下。
而此时,身居底层的离三,踏在地图上标属沪市行政区的地界上,虽然第一次来,虽然第一次见,可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感觉与陕北的秦川县并无二样,一样可见贫穷,一样可见荒凉,尽管这里只是郊区,但起码,离三心里有了掂量。
原来,所谓遍地黄金的沪市,也有石头子。
从二楼的宾馆,离三透过玻璃窗,纵目观看了会儿火车站附近的街道两侧,他收回眼神,拉上窗帘,在嘈杂的摩托车鸣笛声中,躺在旅馆统一配置的白色床单,脑袋枕在双手上,侧着脸看向呼呼作响的热得快。
咔,门锁打开。
“三儿,吃饭吧。”
沈清曼出去买回快餐,她一双素手各提着一个塑料袋。
两个塑料袋里,有三个装菜装饭的泡沫盒。她一面取出泡沫盒,一面说:“附近的摊子都不新鲜,矮个里挑将军,特意选了一家看上去算最卫生的馆子买的。”
启开泡沫盒,家常菜,糖醋排骨、酸溜土豆丝、干煸豆角,一荤两素,十多块便能买到。
离三接过沈清曼递来的一次性筷子,直接掰开,两根相互磨了磨尖刺,不像沈清曼一样再浸泡在热水里,径自夹住一块油腻腻只有一点肉的排骨,便就着几口饭下了肚。
沈清曼斯斯文文,慢慢地小口吃着,一边吃,一边看向离三。和在李家村一样,他一直多扒饭、少吃菜。
曾经,刚住下,沈清曼没少嫌弃这幅饿鬼投胎的吃相,不过见多了,习惯了,同样看出了点什么——他一口菜,往往要吃掉半碗的饭——他是在有意多给李婶跟她留些菜。然而,这样无声息的疼人,在她踏入沪市的地界之后,又能有几回呢?
相顾无言,两人的情绪格外地低沉,桌上一直静悄悄的,安静得压迫他们的神经,可还是不说话。
不一会儿,一盒酸溜土豆丝,只剩几粒干辣椒,一盒糖醋排骨,就沾着一些糖汁,所剩最后几条干煸豆角,离三默默地就着最后一盒饭,风卷残云地干掉。
自始至终,到现在,两人一句话都没有交流,彼此对视着,仿佛千言万语,都已在眉目间细微中传达。
吃完最后一口饭,离三咀嚼了几下,沈清曼开始收拾起桌上的狼藉。
“姐,你什么时候回家?“离三放下筷子,协助着收拾。
沈清曼一怔,手随之一顿,目光无神地不知看向何处。数秒以后,她微微颤动地张开嘴,艰难地吐出字,“明天。”
啪嗒,离三的手一抖,筷子落在桌上。
“是,是吗。”他嘴角一抽一抽,倾尽全力想挤出一个笑容,却到头比哭更难看。
看来,离三还是低估了离别愁绪的威力,尽管他早早在心底做好了准备,以为男子汉大丈夫能顶得住,事实上,他高估了自己的坚强,低估了自己的感情,尤其是值此分别之际爆发出的,再怎么粗胳膊粗腿,修炼外功,也招架不住内伤。
离三强忍着苦水在心扉里翻江倒海,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死犟死犟地全咽进了肚子里。表面上,他如湖般平静,却有几分如水般的冰冷刺骨。兴许只有这样,才能降下灼热冲动的零点零一度吧。
离三苦笑着,去拾起掉落的筷子,恰恰,似心有灵犀,沈清曼同时伸了手去。
望着伤神的他,沈清曼张张嘴,欲言又止,她不清楚能再说什么,该说的一路上都说干了嘴,可即便如此把真心掏出来,仍旧换不来挽留。
三儿,到底你为什么这么倔,跟头驴似的。明明你只要说一个“不”,一个简单不能再简单的“不”,难道我会狠心对你说“不”吗?不,如果我答的真是“不”,那也只会是“不离开”!
可是,你说了吗?你没有!沈清曼紧咬着嘴唇,连着暗自啜泣了三天的她已经哭不出眼泪。
“姐,明天,明天我送送你吧。”
话,彷如一只无情的手,轻轻地推了把悬崖上的沈清曼,她感觉自己正在下坠,心扑通一声,人也扑通一声沉入了深不见底的渊海,一点一点,她离那熠熠温暖的光华越来越远,视线黯淡,骤然的温差令她毛骨悚然,冷不防地打了个冷颤。
沈清曼忽地意识到,回沈家,在暗无天日的时光中,是否有机会能再见到眼前的他?
万一不能呢?沈清曼的信念彻底的动摇,她满脑子只剩下——留下来,一去可能就不返了!
滴答滴答,墙壁上的钟表走着时间。
一秒一秒,每一秒对于沈清曼,都是煎熬。
她再也忍不住了,“三儿,姐,姐不想——”
较第一次,离三说的斩钉截铁。“姐,明天我送你走!”但可想而知,离三的内心要承受多大的酸楚,以至于他不敢再面对沈清曼,立刻提起两塑料袋往屋外走,深怕多看一眼就会犹豫。
“三儿!”
沈清曼冲上去,揪住离三的衬衫,把脸贴在他的后背,干涸通红的眼睛竟又憋住一阵泪水,抽泣不止。
“三儿,你……你的心真硬,硬得让姐心疼。”
牙齿一磨,离三皱着眉,强自把怜惜掩在冷酷的外表下。
咝咝,沈清曼慢慢地松开被她已经抓得褶皱不堪的衬衫,抽噎着扬起头,看不见离三此时的神情。
“三儿,姐只能……只能再陪你呆一个晚上了。”
“嗯。”
“你去吧,你先去把垃圾拿出去吧。”
沈清曼轻推了下离三,看他踩着沉重的步伐出去,她心里已经决定了,一脸果决地从口袋里取出一个棕色的瓶子,上面的标签歪歪扭扭地写着“安眠药”的字眼——听说是拐子特意送给他俩洞房的贺礼——今天该是时候了,也正是时候
朝门口观察,趁着离三没回来,沈清曼异常冷静地倒掉杯里的水,将瓶里的一粒白色药丸掰成两半,接着手慢慢捏碎,化成粉状落入空杯里。
“姐,你明天要走了,我送你件东西吧。”
离三回来,立刻放倒自己的箱子,仔细地从书堆缝里搜找自己特意准备的东西。而同时,沈清曼偷偷地已经给两个杯子倒满了水。
“姐,你看。”离三站起来。
沈清曼顿时一惊,慌了神但不忘用身体挡住杯子,心虚地问:“什么东西?”内心则焦急似火,希望这团火能加快药粉的融化。
“你看。”
只见拿在离三手里的,是一串联着五颗珠子的手链,上面的珠子小巧精细,都是凤眼,各个抹上酥油,红润如玉。
“这是?”沈清曼疑惑道。
“这是外公留下来的凤眼菩提子,说是偶遇白马寺,从主持那儿讨来的。”离三把线头解开,温柔地绑在沈清曼的右手腕。
沈清曼握住离三的手,噙泪苦笑,原来,他连连念想都给我准备好了,真是个狠心的人啊!
细看沈清曼的笑弧向下,离三再明白不过,他双唇张了又合,哽咽着半天说不出话来,但他付诸行动,干脆利落,出手讯速地一手环住她不堪一握的蛮腰。
“凤眼菩提修持功德最为神妙,而这五枚,据外公说,是白马寺三代主持共持的念珠里的五颗,最具佛性,许能逢凶化吉。”
离三说着,见怀里的丽人挣脱而出,从桌上递来了一杯水。他接过,迎着沈清曼期许的目光,一饮而尽,接着说:“想着要分别了,也没有什么东西能留给姐作念想的,便借花献佛,把它拿出来。”
“三儿,姐也有东西,也想给你留作念想。”沈清曼拉着离三到床上坐着。
离三好奇道,“姐,什么东西?”
“三儿,姐现在除了自己,身上又有什么能给你的。”沈清曼幽幽说道。
“姐,你说什么……”
离三大吃一惊,霍地起身,忽然精神恍惚,脑袋立刻昏昏沉沉,进而眼前一黑,全身发软无力,一头栽倒在床上。
……
5:45,大概是旅馆最早的开门时间。一个人影从睡意朦胧的老板娘面前掠过,消失在门口。
再出现,沈清曼已经在青冥寂静的街上,一瘸一拐地走着。
前方的路口,有一辆不该出现在这个街边的纯白迈巴赫62s,车的旁边站着一个人。
“小姐。”
如果离三在场,一定能认出他就是在李家村让自己赶走的沈叔。此刻,沈叔穿着一身量身定制、做工精细的洋服西装,恭敬地鞠了一个躬。
“谢谢,沈叔。”沈清曼呢喃道。
“二小姐客气,都是老爷夫人的吩咐。”沈叔打开后车门,然后伸手去接沈清曼提的行李。
“这个行李我拿着。”沈清曼手一躲,没让他接手,兀自钻进车里。
砰,车门一关,沈叔匆匆上了车,“二小姐,是回家吗?”
“去大宅子吧,外公、爸妈、大伯、小姑他们,我好久都没见了。”
沈清曼靠在松软的椅背上,支肘撑着脑袋,斜视空无一人的街道,低声自语:“这里不久会有出大闹天宫的戏。”
“二小姐,你方才说什么?”坐在右前排的沈叔扭头询问。
“沈叔,你从小就疼我。你跟我讲实话,为什么前几次没有人来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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