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8章 惊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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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阿嬷和那位张总督的合作下,朝廷平息了叛乱,处死了韦朝威。韦家人认为我们岑家是朝廷鹰犬,双方关系便十分恶劣,只是有阿嬷、有狼兵在,他们也不敢乱来……”阿蛮向沈默讲述道:“可阿嬷去世后,我们岑家自己就乱起来,几个叔叔大伯开始闹分家,变成一盘散沙……这时韦朝威的四个儿子却再次兴风作浪,他们各个骁勇善战,尤其是老三韦银豹,更是智计多端,心狠手辣。在他们四兄弟的统领下,韦家开始嚣张起来,时常以报仇为名,不断蚕食我们的领地。”

韦银豹这个名字,沈默是听说过的,在他所制的大明边患排行榜上,此人高居第五。但不是像阿蛮说的,是在瓦老太君去世后,他们才开始作乱的,事实上,整个嘉靖年间,韦银豹和他的三个兄弟就不曾消停过,只是有瓦老太君在,他们不敢闹得太过火罢了。但当瓦老太君一去世,这兄弟四个没了对手,野心便迅速膨胀起来,一面强拉壮族土官入伙,扩充实力,一面攻打朝廷的县城,以实现割地称王的梦想。

他们一度曾攻下了古田、雒容、灵川等方圆数千里的土地,各部土司纷纷响应,使其势力迅速壮大。朝廷大为震惊,拼凑了广东、广西、湖南三省兵力共四万余人,分五路围剿。但韦银豹颇有将才,凭借有利地形与官军周旋;采取声东击西的战术,把官军拖得疲惫不堪,而后集中优势兵力歼灭官军主力,粉碎了此次围剿。

得胜以后,韦银豹确立了自己在岑家的领导地位,被称为‘莫一大王’,‘莫一’壮语的意思是力大无穷。而后他又会盟当地势力覃万贤、黄朝猛等部,率众再度攻克古田县城,斩杀了县里朱铠;随后又攻下了雒容县城,杀县令张士毅,封覃万贤为‘战江王’,黄朝猛为‘冲天将军’,一时声势浩大、无可匹敌。

这段时期,先是朝廷抗倭的关键阶段,而后又需要集中兵力,平定赣南叛乱,给了韦银豹以发展的良机,他接连占领二十几个县城,势力笼罩广西北部。他在地盘上设官吏管理,向富室征粮收税,抑富济贫,争取穷困百姓的支持,其野心昭然天下。

这段时期,也是韦银豹征战事业的黄金时期,其巅峰之作便是三下桂林城……在几年的砺兵秣马之后,他竟然率大军挥兵直指省城桂林,并成功的避开了官军重兵扼守的临桂一带,在敌人防守薄弱的北面发动进攻,并成功攻进城中,但因为临桂的部队回防迅速,韦银豹担心被断了退路,便在放了把火后,匆匆撤出城去。

但他并未就此甘心,嘉靖四十三年冬,韦银豹再次组织力量围攻桂林城。在一个严寒的深夜,他率领部下,凭借星光,沿着古田的木皮江,翻越登云山,来到桂林南城。当时城门紧闭,官军防守严密。韦银豹派出几个勇士攀城而入,然后放下绳索,把将士一个个吊上城墙,神不知鬼不觉攻入桂林城。广西布政使黎民衷从梦中惊醒时,已成了刀下之鬼。在大肆劫掠,夺走库银四万两后,韦银豹率众安然撤出城去。

嘉靖四十四年八月,韦银豹再次攻入桂林城,并袭击靖江王府,若非靖江王早有准备,及时躲进密道中,必然步黎民衷的后尘。然而他府上三千余口就没那么好运了,几乎被屠戮一空……三度攻入省城桂林,使韦银豹的声望达到了顶点,也是他愈发膨胀起来,于嘉靖四十五年继续北上,长驱直入湖南省境,大军所到之处,官军望风披靡,很快成为大明西南的最大威胁。

这时靖江王率广西、湖广的文武官员泣血上奏,要求朝廷调大军镇压。于是,时任兵部尚书的杨博,命俞大猷为广西总兵官,李延为广西巡抚,调集重兵平叛。时任广东总兵的俞大猷,早就做好了准备,一接到命令,便亲率俞家军,从广东入境,直捣韦银豹的老巢古田。这支千锤百炼的雄兵,不是寻常官军可比,一路上势如破竹,顺利攻下桂林城,兵锋直逼韦银豹的老巢古田。

韦银豹大为震动,从湖南撤军回援,与俞大猷多次交战,均处于下风,只能利用地利与对方周旋。俞大猷也不着急,稳扎稳打,攻心为上,已经将韦银豹的势力压缩在桂林以南,但因为兵力不足,且与巡抚李延理念不同,很难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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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在积蓄力量,寻求突破,韦银豹便把主意打在了田州岑家身上,其实这些年来,他没少蚕食岑家的领地。但这次,他要的是整个田州,和无往不利的狼兵!于是他率大军直逼田州,企图逼迫岑家投降。而田州土司岑大寿,正是血气方刚十八岁,岂能受此奇耻大辱,便亲帅两万狼兵出战迎敌,然而其几个叔伯已经暗中投降了韦银豹,趁其激战正酣,在背后反戈一击,结果岑家大败,岑大寿也被阵斩!

幸好岑大寿早有预感,先一步命人护送自己的弟弟岑大禄和小妹阿蛮撤离了田州城,才没有在城池沦陷之际,落得个满门尽丧。后来在忠心护卫的护送下,兄妹二人躲过了多次追击,千难万险的逃进了桂林城,被俞大猷收留。

岑大禄请求俞大猷出兵帮岑家报仇,然而俞大猷区区武将,并无战略决策权,而有此权力的李延却对他们视而不见,完全没有出兵的意思。兄妹俩一合计,岑大禄继续留在桂林召集旧部,增强实力。而阿蛮则在几名护卫的保护下,去北京找她的沈默叔叔求援……听俞总兵说,沈默已经成了大明最有权势的几个人之一,只是两人的关系不怎么好,所以俞大猷不愿开头求他。

阿蛮虽然不确定,过了这么多年,叔叔是否还是那个叔叔,但抱着万一的希望,她还是依然踏上了千里北上的漫漫路途。一路上虽然辛苦,但有俞大猷给她求的兵部堪合,阿蛮倒也没受什么非难,就这么回到了曾留下儿时回忆的东南……她打算到杭州坐船,从大运河一路北上,所以来到了浙江,到了浙江时,她觉着应该去探望一下沈爷爷……便是沈默的父亲和大伯,这两位老人家对她着实不错,路过了不去看看,实在说不过去。

到了绍兴,沈老爷和沈贺都在,对她的到了也十分开心,挽留她住了一段时间,并在某一天告诉她,赶快去南京就能找到沈叔叔。于是阿蛮欣喜的辞别了两位沈爷爷,匆匆赶到了南京,一番打听后,终于找到了沈默下榻的公馆,便发生了起先那一幕。

听完阿蛮的讲述,沈默已经知晓了她的来意,微笑道:“难为你个小女娃,一路上吃尽了苦头吧。”

“阿蛮不苦……”阿蛮摇摇头,泪珠子却在眼圈圈里打转:“想到弟弟和族人们还在等着我的好消息,阿蛮就一点也不苦。”

“真懂事……”沈默颔首笑道:“好了,你的任务圆满完成,去吃点东西,轻松睡个觉吧。”

“那,叔叔答应帮阿蛮了?”阿蛮睁大眼睛,睫毛挂着泪花道。

“唔……”已经不知多久,没有人这样追问过沈默了,这让他有些不适,但看着阿蛮一脸的期盼,他还真没法说出个‘不’字,沉吟片刻,方道:“我应下了,不过要从长计议……”

“那得多长呢?”阿蛮巴望着他道。

“等我回到北京,”沈默微微皱眉,低声道:“定向皇上奏明此事。”

“那好……”阿蛮螓首微垂道:“我等着叔叔的好消息。”说着便轻施一礼,低声道:“不打扰叔叔,阿蛮回去了。”

沈默心中一颤,摆手道:“不必再回驿馆了,就住在这里吧。”顿一顿道:“改日随我进京,你柔姨也很想你。”

“都听叔叔的……”阿蛮的嘴角弯起一条优美的弧线,现出两个梨涡。

望着消失在门口的那一抹瑰丽,沈默陷入长久的回忆,再见阿蛮,他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不由回想起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时候的自己,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快意恩仇。转眼十二年过去了,只剩下一颗沉重的心和麻木的脸,在哀悼着失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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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沈默让人喊阿蛮过来一起吃早饭。阿蛮换上了江南女子的裙装,头发也被侍女挽起了最流行的双环寒鸦髻,整个人便换了气质,多了几分美丽温柔,少了几分野性活泼,倒也不知是得是失。

沈默看她一眼,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心里虽然有评价,但嘴上是万万不会说的,只是微笑着打个招呼,问她睡得好不好,有没有不习惯之类,便让她坐下随意用餐。自己也一边看报,一边喝一杯盛在白瓷杯中的黑黢黢的饮品。

深秋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的身上,更衬托出一种沉静、坚定的男性魅力。一旁的阿蛮一边小口吃着点心,一边用乌溜溜的大眼睛偷瞧着他,心说叔叔真是不一样了,和记忆里的那个,完全对不上号了,不光是多了胡子,好像还多了一种味道……

“都要吃到鼻子里了。”沈默感到她在看自己,便把目光从报纸上移开,望着阿蛮道:“看什么呢?”

“呃,没看什么……”阿蛮赶紧摇头,感到有些慌乱,见沈默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便故意问道:“这是什么,药吗?”

“呵呵……”沈默笑道:“这是从西亚传过来的咖啡,别处还没有的。”

“好喝吗?”阿蛮好奇道:“看着黑乎乎的。”

“一位伟人说过,要想知道李子的滋味,就得亲自尝一尝。”沈默端起咖啡壶,给阿蛮倒了一杯,笑道:“喝一口不就知道了。”

阿蛮端起杯子,看看黑乎乎的,就不像好喝的样儿。这要是寻常人给她,那是决计不会喝的,可是叔叔给的,必须得喝,便小心呷一口,‘咳咳……’果然难喝,还说不是药。

看她的泪都快下来了,沈默失笑道:“有那么难喝吗?”

阿蛮点点小脑袋,就是那么难喝。

“这东西现在价比黄金,”沈默笑眯眯的轻啜一口,道:“连欧洲人也没尝到过呢。”

那想必是很值钱的,阿蛮心说,可比草药还难喝,我还是喝豆汁儿吧……

正吃着饭,孙铤和耿定向从外面进来了,两人顶着通红的眼睛,一屁股坐在空着的两个座位上,孙铤把两张纸递给沈默道:“一天一夜,终于给你看出来了。”

“辛苦辛苦,”沈默笑着接过纸道:“快吃点东西,然后去休息吧。”

“还用你吩咐,”虽然一宿没睡,但孙铤的精神还很健旺,端着碗兴奋道:“不过说起来,你这批学生可藏龙卧虎,怕是要把咱们那一科比下去了。”

一边的耿定向,虽没说话,但也点点头,显然认同他的观点。

沈默展开两人所列的名次细看起来,与自己所想的大差不差……这倒不是巧合,也不是英雄所见略同,而是八股文本身的特性所在。除了政治上的需要之外,八股文得以长期使用,主要是公正阅卷的需要。因为它有相对固定的格式,考官只要看考生制艺的每股,是否符合音韵要求、内容是否充实。就能很快地、而且相对客观的给出评阅结果。因此,八股文可以被看成后世考试的客观题,至少比前代之诗歌、经义、策论之类,阅卷的误差要少得多。

事实上,不同阅卷者对同一篇八股文的评价基本相同,这样阅卷的结果自然客观,名次更令人信服,所以八股文才成为科举考试的主力。

沈默自己阅了一遍,心里就有数了,但兹事体大,为了保险起见,他又让耿定向和孙铤分别阅了一遍,得出的结果差异不大,这下终于可以得出一些结论了……

综合三人的意见,认为一等的有,罗万化、赵志皋、王周绍、王鼎爵、华叔阳、朱赓、金学曾、韩世能、张位等二十人。二等的有沈一贯、田一俊、黄金色、张淳、朱南雍、刘铉、房寰等四十人,其余四十人跌落三等。

按照他们的标准,一等是够资格选庶吉士的,当然也可能问鼎前三。二等的,是有把握榜上有名的,三等的也不是完全没机会,只是要看临场发挥,和别省考生的水平如何……如果赶上出人才的大年,这四十人里顶多十几个能及第,若是赶上人才匮乏的小年,怕只有十几个会落第,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感觉,考中七十个应该有把握!”孙铤填饱了肚子,便打开了话匣子:“明年春闱一过,你那苏州府学就要名震天下了!”

“十年磨一剑!”耿定向也赞道:“江南兄也到了收成的时候。”

“呵呵……”沈默谦虚笑道:“不到最后,谁知道呢。”

“过分的谦虚,就是虚伪。”孙铤笑着对耿定向道:“别看他装得淡定,尾巴早翘上天去了。”

“哈哈哈……”耿定向可不敢这样开沈默的玩笑,但笑两声还是可以的。

沈默无奈的看看孙铤,道:“这还有小朋友呢,别吓着人家。”

“这是你闺女?”孙铤早注意到阿蛮了,见她坐在沈默边上,十分稔熟的样子,还以为是那样的关系呢,所以也就没多问。现在一听,好像也不是那种关系,便笑问道:“不对呀,你家宝儿也才四岁吧?”

“不到三岁,有你这样当叔叔的吗?”沈默看看他,笑骂道:“这是阿蛮,我的……侄女儿。”说着温声对阿蛮道:“别害怕,这位孙叔叔刚受过刺激,性情大变,咱们要有同情心。”

阿蛮又不傻,当然知道沈默在开玩笑,便捂着小嘴眯眼笑,然后朝孙铤行礼道:“侄女儿见过孙叔叔。”

孙铤一看这活泼美丽的小女娃,也是喜欢的紧,在怀里摸来摸去,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只好瞪一眼沈默道:“给侄女儿的见面礼,就你帮着出了。”

阿蛮又向耿定向行礼,耿定向笑眯眯的掏出个精致的小盒子道:“这本是送给你叔叔家的闺女的,谁让咱爷俩缘分呢,就先便宜你了吧。”耿定向四十三岁,看着十六岁的小阿蛮,可不是两代人嘛。

阿蛮忙道谢不迭,逗得耿定向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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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说了,这是新一卷,卷名叫《会挽雕弓如满月》,大抵是倒是第三卷的样子吧,年前能结束了,ihope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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