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璀璨。
观景台的木栏多出几分斑驳。
一如岁月。
远眺望去,挂画山底的维港夜景,多出几分现代感的繁华。
楼更高了。
建筑也更美了。
阿美站定在木栏前深吐口气,挺起胸膛讲道:“阿楷,我记得你话你喜欢维港的灯火璀璨。”
“喜欢亮点的维港。”
“嗯?”庄世楷神情楞了一下,脑海里回忆翻滚,想起当年讲过的话,表情幸福的晒笑道:“你不说我都不记得了。”
“我记得。”阿美看着远方的夜景讲道:“我记得你讲过的每一句话、我也记得当年你在枪林弹雨中保护我。记得你为我买的衣服,记得你第一次带我去的餐厅,记得每一天的点点滴滴……”
庄世楷笑着摇摇头,上前用力拍住木栏,与阿美并肩站立:“我就记得第一次骗你上床。”
他倒是老老实实,一点都不带害臊。
阿美不禁露出笑容:“这个我也记得。”
毕竟,第一次上床对于男女双方都值得纪念,那是有关爱情的实践,交付身心的托付,以及享受大和谐运动的一个开始。
庄世楷有些无奈道:“你记得这么清楚,会不会显得我的色呀?”
“我可不想当个咸湿佬!”
“你晚了。”
“你在我心里就是个咸湿佬。”
“不过,是个帅气英俊的咸湿佬。”
阿美上前用手戳戳庄世楷的胸口:“我就喜欢你对我不正经的样子。”
“那……”庄世楷目光在旁边乱瞄,除了树上挂着几只外,山顶附近半个人影都没有。
阿美却收回手指,看着手表讲道:“我记得你讲过的每一句话,不止是记在脑袋里,而且还记挂在心里…”
“比如现在……”
现在是晚上十点整。
庄世楷点点头,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充斥着慢慢雄性激素时。远方,目光视线内的维港方向,一栋栋大楼忽然亮起蓝色、红色的荧光,维港夜景变得极为璀璨,仿佛一颗绽放光华的明珠,既炫目又美丽。
这一刻或在海边、或者在半山、高楼、市区中的港岛市民们,全部抬起头翘首观望着美景夜景,一时间又种目眩神迷,置身未来的错觉。
旋即市民们中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惊呼声,越来越多的市民抬起相机,拍下维港首秀的画面。
收到消息的电视台也纷纷派人出动,收集照片,录下影像…
这场维港首秀惊艳了全港,配合八十年代的风貌变化,更被誉为港岛经济腾飞的见证。
咔咔咔,这时随便拍上几张都将成为珍贵的历史照片,将来每逢翻开港岛的经济历史杂志,阅读港岛发展过程时总能看见这张标志性的照片。
可惜,这场维港首秀不为惊艳这座城市,只是为惊艳一个人。
庄世楷看着高楼大厦一个个亮起灯光,组构成一片耀眼绚丽的夜景,包揽着繁华浮世与灯景艺术,眼框中瞬间瞳孔放大,有些不可思议的讲道:“你做的?”
他是真没想到阿美还有这份心…...有这份执行力!
至于点亮维港的实力…
阿美倒是一点不缺。
因为阿美已经是“世兴集团”内部的营业总监,并且是多个子公司的董事,所以能够接触到各种商界大鳄,无形中拥有强大的人脉资源。
虽然,这些资源和利益都是依托在庄sir身上,但正是由于依托在他身上才更显的有影响力。
现在阿美想要动用资源点亮维港不难,难的是十年后还能记住这件小事。
这可是庄sir都已忘记的话,庄sir心中一时间充满感动,阿美看着他的眼眸,深情款款的讲道:“为你做什么都行,就算拼了这条命……”
她捧起庄sir脸颊吐露心声:“我知道你不喜欢被一本结婚证束缚,我也见到更多娶了三姨太,六姨太,八姨太的男人,你已经对我够好了。”
“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对这些都不在乎,但是有件事情我很在乎…”
“我希望你能同意给我。”
她很清楚在庄sir身边做女人的一个道理:庄sir给你的才是你的,庄sir不给,她不能自己拿。
而有些东西是女人、是人性天生渴望的。
于是她今晚才回来求庄sir。
至于点亮维港的夜景,也不是她一时兴起,专门做来忽悠庄sir的,而是半年就有“十周年”计划,专程给庄sir准备的惊喜。
其他事情反而像是意外。
当然,维港刚开始并不是没有亮灯,只是灯光没有矩阵设计、艺术造型、还残留着上个时代土里土气的味道,每栋楼都是独立的灯光,单纯听留在“好看”的境界。
而现在则是“艺术”。
这是阿美专程从国外请来的灯景艺术团队,历史半年多的设计改造,斥资上百万才成功改造的灯艺景观。
她也没想到这次设计在未来将会成为全港标志性的景观,并且一直沿用到几十年后,每晚都灯火如初,一如今夜。
阿美的话也说进“庄sir”心坎里了。
她没有说庄sir不结婚是因为女人、是好色、是个咸湿佬。
庄sir还真不是!
他要是一个咸湿佬的话,早就娶上几十个的姨太,女人可以像隐形眼镜样绝不用第二次,一日一抛,一天一个。
要知道,从某种角度上讲,什么“一夫多妻制”,“一夫一妻”制,港岛的法律变成什么样都不关他屁事。
他不领结婚就一直是单身,我同时找多个老婆是“重婚罪”,我同时谈几个女朋友,谈完一批再换一批不犯法吧?
谈恋爱啊!
一点问题都无!
可是他没有.....因为他单是被荷尔蒙驱动的生物......
虽然他不否认自己喜欢美女,也不否认还会收女。
但是他不想结婚更多是出于一个“穿越者”的不安全感。
毕竟,他当时穿越重生而来,从内心深处讲,对一切事物都保存着某种特殊的警惕性。
一定要给自己划出一个足够隐蔽的安全空间才行。
再加上当年他还是是洛哥的小弟一枚,风里来,雨里去,随时面对杀机,很难谈得上安稳。
他和阿妹在外面吃饭,洛哥派人传句话过来,他就要戴上配枪去做事,能不能回来都得打个“?”号!
你拿什么和人结婚?
虽然,他后来真的当上大佬,日子也越过越好,但是他也逐渐喜欢上这种方式,希望能给自己留下“独自”的一个生活侧面,真不喜欢当个老老实实的丈夫。
因此,阿美用“不喜欢被束缚”来形容他,是真真切切的说中他心堪了。
庄世楷有些触动的探出手掌,轻轻握住阿美的柔荑出声讲道:“只要我有的,我都肯给你。”
如果这时阿美说要结婚领证,庄sir也不会拒绝,只是会轻轻一笑答应了之,可是阿美并没有,她只是用脸贴住庄sir的胸口讲道:“我想要个baby。”
“我想送baby去读书,带baby去游乐场,一家人开开心的吃年夜饭。”
庄世楷在阿美把脸贴到她心脏的那一刻,猛然间就意识到什么,仿佛有一条维系在血缘中的链接,令他脑袋无比的清醒。
这一刻,庄世楷内心有些悸动,深呼几口气,轻抚着胸前秀发讲道:“带我一起。”
“嗯?”阿美惊诧的抬起脑袋,目光闪烁望着男人。
男人看着她笑道:“以后要幸苦你了。”
“妈妈。”
阿美重新低下脑袋,紧紧抱住庄世楷!
其实,庄世楷早有应该要个孩子的想法,只是不那么急切,偏向有种随缘等候,啪啪时也没再采取避孕措施。
阿美怀孕以后和他直说就行,庄sir只是开心,不会拒绝。
何况,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庄sir最厌恶打胎流产,做不出违反自身道德准则的事情。
这也是他不随便乱搞的原因,害怕搞出事情受人胁迫。
而阿美这么小心翼翼的向他请求,不是害怕、畏惧庄sir,而是深爱、尊重庄sir。因为越是畏惧男人的女人,怀孕以后越有嚣张的资本,绝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庄世楷抚摸着阿美的后背,竟然感觉到孩子的心跳了?他嘴角露出傻仔般的笑容,语气温柔关心道:“你什么时候发现怀孕了?”
“半个月前。”
“难怪你最近总说没情绪。”庄世楷哼哼笑道。
阿美则是打了他一拳,不过庄sir也没再聊荤的,因为他感觉此刻的女性极为神圣,仿佛有源自人类基因,来自“母系社会”遗留的母爱光环加身。
母亲真是伟大的人啊……
庄世楷心里感慨一声问道:“孩子多大了?”
“两个月多。”阿美轻声答道。
“咦?”
“这么小?”庄世楷有些惊讶。
很多人两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怀孕呢。
阿美则是舒声答道:“做体验的时候查出来的。”
“喔,你两个月前确实有做过体验。”庄世楷点点头傻笑道:“我好像听见孩子在动。”
“你少来!两个月孩子还长成型呢!”
“诶诶诶,别乱动,别打我呀。”阿美用拳头轻轻锤着庄世楷,庄世楷则伸长脖子,假装大叫。
忽然,阿美出声讲道:“哼!你还是先好好想想baby的名字吧!”
“你做人老豆总要尽点责任……”
“你看!我给他打下偌大的江山!还算不尽责任?”庄世楷大手一挥,指着山下维港笑道。
阿美则是佯怒的骂道:“认真点。”
“那就叫做庄子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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