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秋庭落叶迎风起,吾辈男儿当自强

午后,仆人们并没有多长的时间休息,比如凌云志现在就继续在打扫园林内的落叶。

林府给予仆从们的劳动说轻不轻,说重不重,毕竟林府虽大但也不是皇宫,有几十号人来打理按理说是轻松的。

但是林府还有良田百亩,这些田地也需要家仆们打理,实在顾及不了的才会租给其他农户。

当然打理农田那是纯粹的体力活,而且还得承受太阳的暴晒,没有一定的体能基础的人,干农活的效率是提不上来的。

而林府内的活计相较算是轻的,像凌云志和于小雅这样力气不大的小仆一般也就在府内干活,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去耕田种地的,除非到了农忙时节或者祭祀节日出现人手急缺的情况,不然在平日他们也只要负责府内的日常劳动即可。

其实在大户人家那里谋个差事,哪怕只是个看门的门卫也是个好差事,毕竟仆从基本的吃穿用度是有保障的,远不止于被饿死。

尽管作为仆役,他们的生活质量并不会多好,但也不会差到衣不蔽体、骨瘦如柴。

毕竟家里的仆从数量以及其相貌衣着甚至个人卫生,都象征着主人的面子。

家里仆从成群,男壮女靓,同时穿着得体甚至华美,这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展现出主人的财力,让主人们携仆出行也倍有面子。

若是家里的仆从一个个面无生气,形同枯槁,还臭气熏天,主人们自己都瘆得慌,哪里还会放心让他们做事。

当然家仆们一般是负担不起穿那些绫罗绸缎的费用,平日的家仆们的普通服饰也就是一些统一制式的粗布衣裳,而且还是自己出钱向林家购买的,不然没有制服他们不能在林家做工。

不过出手阔绰的主人也会对看重的仆人进行赏赐,但这种赏赐一般是可以收回的,相当于不要租钱的租用。

比如在于小雅当了林妙依的贴身丫鬟后,在林妙依的示意下林府方面立刻送了胭脂水粉和数套崭新的罗裙给于小雅。

可若果林妙依将于小雅辞退,那于小雅因成为贴身丫鬟得到那些赏赐就会被林家收回,甚至可以因为物品的使用和损坏向于小雅索取相应的赔偿。

而林家作为秦岭一大权贵之家,其府内的待遇在各个地主老财中是排得上前面的,再加上现在这世道不景气,因此林家招工是从不缺人的。

正是因为僧多肉少,若是府内仆人做事散漫或者不听命令,林家将之辞退是毫不犹豫的。

由于自己的生计全仰仗主人,所以仆从们对主人是唯唯诺诺,不敢有一丝忤逆和不敬,就算自己因为一点小事被主人拿鞭子抽得皮开肉绽,也得向其赔笑连道是自己的不是,若果主人还是不满仆人还得喊打得好并自己主动要求加罚。

这种事情听起来似乎有些荒谬了。

可能有些人会问:这些仆人是一点做人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那些富人们也常把那些为自己鞍前马后还任由自己欺辱的穷人叫作“贱骨头”。

但凌云志很清楚,在人们眼里一口简简单单的饱饭,就是比所谓的尊严要重要得多。

毕竟谈尊严和理想的前提,是得吃饱。

所以凌云志现在也没想过要立刻脱离林家,至少在他没找到更合适的去处前,他和于小雅最好的选择也就是可以提供给他们遮风挡雨的居所和果腹的吃食的林家。

“那个孩子,为什么我会觉得眼熟?”

凌云志一边拿着大扫帚扫着院落里那些枯黄的落叶,一边思考着刚刚自己见到的那个素衣少女。

一般而言,自己人生中寻常的过客是不可能在自己的记忆中留下印象的。

就算他记性确实还不错,但也不至于将见过的东西全都牢牢的锁在自己的脑子里。

也就是说,那张面庞一定曾经在自己的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只是由于时间的冲刷而渐渐淡去。

“罢了,没什么可纠结的。”

若是有缘,日后必会再见。要是无缘,那也不需再提。

反正自己的人生已经重新开始,过去认识的人,对于现在的自己而言都是熟悉的陌生人,随着他此后选择道路的不同,与他们的关系定然也不会相同。

而未来究竟会如何,凌云志纵使是天纵英才也看不穿。

刷、刷……

凌云志继续扫着落叶,现在是秋季,庭园中满是落叶,工作量是一点也不小的。

当然这对凌云志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甚至因为旁无他人,凌云志还耍起了花样来。

手中长柄扫帚,恰好和长柄大刀形似,而真正的长柄大刀一般是长木杆再加用精铁或赤铜等金属打造的刀头,刀长约两米,当然也有更长或者更短的种类,但一般重量达十斤以上是正常的,而且因刀头的形态不同,长柄刀还分成如偃月刀、凤嘴刀、戟刀……等等,其使用的技巧也都略有不同。

然而凌云志明白万变不离其宗的道理,所有长柄武器的根依旧是棍法,这些长柄武器的武技其实就是在棍法的基础上根据器物的特性再进行变换。

所以这里拿着形似长柄大刀的凌云志,挥动的却是一种名叫“如意风火棍”的棍法。

凌云志使用扫帚头挑起大片的落叶和尘埃,然后迅速突进将它们一头挺到了落叶堆中,接下来再一个回头横扫将身后的落叶击飞到半空,接着左右快速摆动将落叶打落到中间形成新的落叶堆,做到了在练招的同时丝毫不耽误其工作。

而且凌云志手中这看似大开大合如风似火的招数,却能将在满院子飘荡的落叶和尘埃收拾得服服帖帖,好好的聚成了一堆又一堆落叶。

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除了技巧外,还很考验手劲和反应力。

尽管扫帚不是那些笨重的兵器,但由于扫帚头形态宽扁,在空中挥舞依旧相当费力。

而凌云志要的也是这个效果,他就需要这种有难度的练习来增强自己对招数的理解,以获得经验。

其实凌云志前世也本非是以武学修为而出名,虽然他确实有一定武艺傍身,但他学习武技的作用主要是强身健体和自我保护,而不是上阵杀敌。

毕竟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再强的高手也是有被拿着板砖和菜刀莽夫偷袭弄死的可能。

而他凌云志一个给君主将帅们出谋划策的谋士,后来也有被封官加爵,麾下一直不缺能人强手,自然是能使唤别人为其效命。

既然短兵相接的玩命差事不需要自己亲力亲为,那他自是绝不会去的。

可现在他只是一个小小仆从,可使唤不了别人。

面对危险,也再无他人为自己挡刀。

何况现在他凌云志也不是孤家寡人了。

有了于小雅,他就有了牵挂,以及更多的……责任。

所以现在的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力量。

既然借不了他力,那么他就应该——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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