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者疑惑的看着阿骨,年轻人手中的长矛看样子并不短。比这个还要重?这个难道是木头做的?
疑惑的接过长矛,侍者一个趔趄。他没有想到这根长矛这么重。这家伙是在逗我开心吗?这根可是钢铁打造的。他拿着都有些难以举动,若是再重一些,难道只是为了扛着?
“您请稍等,我去叫下店主。”侍者重新将长矛递还给了阿骨,便回头朝里屋走去。
不一会儿便带来了一个50多岁的老者,老者穿着打铁的皮质围裙,一脸的沧桑,看起来却精壮的很,一双粗手满是青筋。
“小伙子这根长矛通体都是钢铁打造的,重量不下二十五公斤你还要比这重的吗?”老者接过长矛掂了掂,再次疑惑的问道。
“是的,这根有些轻了,大小和他差不多就行,就是想要重点的。”
“好吧,你稍等。”说着老铁匠从里屋拿出了一杆长枪。
“孩子,你手中的这根是长矛,看起来是军队的制式武器。战阵冲杀还可以,单打独斗的话实在是有些长了。
喏,我觉得你更适合短一些的长枪,和长矛的用法差不多,也是刺、打、砸、扫几种用法,却又要比长矛灵活许多。”老铁匠指了指阿骨手中的长矛,又递过他手中的长枪。
阿骨对长矛和长枪确实不太了解。不过在他眼中。长矛确实有些过长。他在部落时用的长矛都是木质的,主要用途就是投掷,也确实要比这个短上许多。他放下手中的长矛,接过长枪,比划了几下。
“确实还是短些的好用啊。”阿骨看着长枪,心中欢喜极了。这根只比她高一点的长枪,确实更方便顺手些,和部落里的那种木矛很像,就是更粗些,枪头也更大些。
“就要长枪,只是铁匠大叔,这长枪有些轻了,要再重些的。”掂了掂手里的长枪。
老铁匠又拿来了几杆长枪。阿骨每样都试了试,没有一样他满意的。最后一杆,老铁匠告诉他,这杆长枪已经一百公斤了。是店里现在能拿出来最重的长枪了。
阿骨的力气着实让老铁匠震惊不已,心道“这是哪里来的怪物?这是来砸他招牌的吗?”
“看来只能定制一把了,我这里倒是有一些金精矿石,武器里融入金精,武器倒是会更加坚硬也会更加沉重,只是价格会很贵。如果你需要的话……”老铁匠欲言又止。
金精是一种贵重金属,融入一点的话,武器就会更加坚硬。只是也会更加沉重,同时柔韧性也会差很多。一般用于斧头、双手剑等重型武器。长枪是一种需要一定柔韧性的兵器。加入金精的话……总之一些枪术大家顶多是在枪头中加入一些金精罢了。
“哦?有办法?钱的话我是有些的,只是不
知道要多少钱”阿骨一听有办法,赶忙问道。
“我这里一时没找不到什么能称重的东西,这样吧,你将这些长矛一根一根的握在手里,感觉重量差不多了再告诉我,我先试试多少斤的重量比较适合。记住这个重量必须是单手能轻易舞动起来才行。”老铁匠想了个办法。
蚩骨明白这些道理,虽说长枪是双手兵器,但是阿骨想到了那天他与火蜥蜴的战斗。单手横扫的时候,攻击范围确实很大。
阿骨一根一根的加着手中的长枪,一只手握不住了就单手夹在腋下。
“好了,就是这个重量。”阿骨感受着手中夹着的重量,感觉恰到好处。
“真是厉害啊!四百公斤!这……这……”铁匠被惊得有些说不出话来。年轻的侍者也被惊得直哆嗦。
其实阿骨完全可以拿起比这沉数倍的重量,但是如果要抓着长枪的末端单臂平举的话,这个重量就是刚刚好了。谁能想到有人用长枪的第一想法是能不能单手当鞭子使呢。
“这样重的长枪会用到不少的金精,估算一下得8000金币吧。”老铁匠回到柜台拿出纸笔算了一下,又思考了一番,然后有些踌躇的对阿骨说道,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金精武器并不是贵的离谱,只是这根长枪需要用的太多了,所以才会这么贵。
阿骨从衣服里掏出了几张魔法金票,数额都是1000金币的面额,挑了八张递了过去。
魔法金票是大陆联合银行公认的,金票的成本很高,很难作假,到大陆的任何一个银行都可以取出金币。因为体积小,数额巨大,很适合出门携带,很受到商人贵族们的喜爱。
“后天过来取,哦对了,对于长枪的样子有什么要求吗?”老铁匠很是惊讶于这个年轻人的财力。却又负责任的问道。
“呃……我并不是很懂,您看着办吧。”阿骨不太懂得这些,他看到墙上挂着的武器,上面都有很漂亮的花纹,也许这就是达尔斯所说的艺术吧,只是他对此完全不理解。
“哦,对了,把这些符文镶嵌在长枪的枪刃上吧。”阿骨突然间想起什么?拔出腰间的弯刀。递了过去,然后指了指刀上的符文。
老者接过长刀看了看,却一脸雾水。然后叫侍者拿来纸和一些染料,仔细的将弯刀刀面上的符文拓印在纸上,然后将弯刀递还给了阿骨。
阿骨收起弯刀。向老铁匠道了声谢便离开了。
……
转眼间两天的时间过去了。
阿骨的长枪已经打造完毕了,在老铁匠与年轻侍者敬佩的眼神中,阿骨舞了几个枪花潇洒而去。
长枪十分顺手,重量也刚刚好,老铁匠将弯刀上的符文雕刻在了金属枪杆上,不仅样式美观,还能起到防
滑的作用,这让阿骨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去试试这件新武器了。
这两天阿骨并没有闲着,他走遍了大街小巷,对新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小镇对他来说繁华的有些过分,他去过了佣兵分会,大大小小的各种餐馆和商队们开的集市,见识到了这个世界形形色色的人。
天气渐暖,很多想去荒北平原猎取魔兽的商人们都在佣兵公会里挂上了招募的任务。
大大小小的商会也会培养自己的武士护卫,为了安全起见和赚取更大的利润,通常他们还会招募一些临时的佣兵。
佣兵们的战斗力强大,但经验才是他们最宝贵的财富。如果一些佣兵得到了商会的赏识,还会被邀请加入。商会对自己人还是十分大方的,这也使得很多佣兵都在这个时候积极的表现自己,以获取商会的注意,也许就能得到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了。
阿骨本想也联系一个商会去荒北平原历练历练,只是大多数都需要长时间的呆在野外,最少的都要一两个月。达尔斯也许很快就会回来找他,所以只能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打算。
但这并不能打消阿骨想要去野外看一看的想法,所以今天他打算自己去。上次火蜥蜴的肉使他的力量大增,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他感觉自己还可以变得更强,所以他急需要一些魔兽的肉来试试。
于是阿骨一人向着荒北平原的方向出发了。这次没有达尔斯同行,阿骨的速度很快,一刻不停的小跑,也浪费不了他多少体力。只用了小半天的时间,就越过了黑松林,来到了荒北平原的边界。
阿骨发现这里动物明显多了起来。阿骨猎到了一头野猪,这个头可比自己家乡的大多了,长长的獠牙都赶得上自己的小腿长了。阿骨将它收拾干净架在火堆上,小半天的路程虽说不累,但是也需要填充一下自己的肚子了。
阿骨并不知道怎么区分野兽和魔兽,因为他唯一见过的魔兽就是那头火蜥蜴。达尔斯曾经告诉他,魔兽通常会拥有一些特别的能力,这种能力类似于魔法,虽然阿骨也不知道什么是魔法,但达尔斯告诉他:只要你见到,就一定会知道。
这一天阿骨在森林里小心的前进,几只野狼吸引了他的注意。狼的毛色雪白,体格也很精壮,从他们湛蓝的眼睛中看不到野狼本应有的饥饿,一米多的身长,和家乡的野狼差不多大小。
吸引阿骨注意的是,它们雪白的毛发无时无刻不在波动着,好似微风拂过。然而阿骨站在这里,感觉周围明明一点风都没有。
远远的又有几只白狼进入了阿骨的视线,应该是早就发现了他这个入侵者。它们似乎很谨慎,并没有一开始就主动发起攻击。
阿骨眼前能
看到的就有七只,他持着长枪微蹲着身子,一点一点的后退,正面始终朝着狼群。狼太多了,猎人的理智告诉他应该悄悄的退走。
就在这时,阿骨突然隐隐耳中听到身后有什么在急速接近。阿骨来不及多想,就地向左一滚,一只白色的大狼从头顶扑过。
阿骨心中疑惑,刚才后面明明什么也没有,怎么只是一个瞬间就扑来一只狼?
就在蚩骨还在纳闷的时候,那只狼飞速跑进了狼群中。速度快的离谱,这一定就是魔兽,至少蚩骨见过的狼绝对做不到比豹子还要快的速度。
刚才这只狼表现出来的速度至少是寻常野狼的两倍,速度比他可快多了。若不是奔跑中还有声音,加上阿骨反应极快,这一下就能将他扑倒然后咬个结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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